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相關小組正籌組首屆「中央兒少代表團」,由各地方政府辦理遴選1至3名中央兒少代表,組成後將再分別協調參與:
「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簡稱院兒權小組)
「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簡稱部兒權小組)
「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事故傷害防制推動小組」(簡稱部傷害防制小組)
首屆中央兒少代表任期:自錄取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只要您是曾任或現任本市少年/青年代表
即具有以下資格:(報名後本中心將再依歷屆資料核對資格)
- 曾任/現任本市少年/青年代表,以107年6月29日止未滿18歲者為限(即89年6月30日(含)以後出生者),得自願登記為中央兒少代表候選人。
- 候選人應按附表格式提供簡歷(應含參選理念說明)。
- 曾任或現任本市之兒少代表,不限年齡均得自願登記為遴選委員。
- 登記為中央兒少代表候選人者,亦為當然之遴選委員。
- 登記時間:即日起至108年12月23日(星期一)止。
- 登記方式:線上登記請點此 (候選人簡歷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可掃描成電子檔上傳)
- 為能於期限內遴選完成,由遴選委員於108年12月29日至109年1月12日之間擇日召開遴選委員會議,會議主席由遴選委員推舉之,負責主持遴選會議。但主席不得為候選人,俾利監督遴選過程與結果之公正。
- 候選人應親自出席遴選會議,對遴選委員自我介紹及說明參選理念;未出席者,視同放棄候選人資格。
- 遴選之對象得優先以具備公共事務參與經驗、能客觀蒐集反映兒少權益政策/措施之相關意見等特質者,並兼顧候選人多元背景之精神,任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票選以不記名方式投票,委員每人1票,並以唱票方式開票。
- 中央兒少候選人得票比較多數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
- 遴選謹守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符合民主程序。
- 為鼓勵兒少代表參與本次遴選事務,完成出席遴選會議者由本局酌予補助車馬費。
深入了解請參閱「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
或瀏覽台北市兒少諮詢代表所製作之中央兒少代表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