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高雄市歷任少年代表共同參與/登記遴選
中央兒少代表任務:
代表各縣市分別參與
「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簡稱院兒權小組)
「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簡稱部兒權小組)
「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事故傷害防制推動小組」(簡稱部傷害防制小組)
第一屆中央兒少代表任期:自錄取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只要您是曾任或現任本市少年/青年代表
即具有以下資格:(報名後本中心將再依歷屆資料核對資格)
- 曾任/現任本市少年/青年代表,110年1月1日止未滿18歲者為限(即92年1月2日(含)以後出生者),得自願登記為中央兒少代表候選人。
- 候選人應按附表格式提供簡歷(應含參選理念說明)。
- 曾任或現任本市之兒少代表,不限年齡均得自願登記為遴選委員。
- 登記為中央兒少代表候選人者,亦為當然之遴選委員。
- 登記時間:即日起至109年7月7日(星期二)止。
- 登記方式:線上登記請點此 (候選人簡歷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可掃描成電子檔上傳)
- 為能於期限內遴選完成,由遴選委員於109年7月18日至109年8月9日之間擇日召開遴選委員會議,會議主席由遴選委員推舉之,負責主持遴選會議。但主席不得為候選人,俾利監督遴選過程與結果之公正。
- 候選人應親自出席遴選會議,對遴選委員自我介紹及說明參選理念;未出席者,視同放棄候選人資格。
- 遴選之對象得優先以具備公共事務參與經驗、能客觀蒐集反映兒少權益政策/措施之相關意見等特質者,並兼顧候選人多元背景之精神,任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票選以不記名方式投票,委員每人1票,可至多圈選3名候選人,並以唱票方式開票。
- 中央兒少候選人得票比較多數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採行第2輪參選理念發表後投票決定。
- 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分組,依票數結果決定中央兒少代表名單,票數高者並可優先依其意願決定分組。
- 遴選謹守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符合民主程序。
- 候選人資料將比照選舉公報方式於遴選會議前公開刊登。
- 為鼓勵兒少代表參與本次遴選事務,完成出席遴選會議者由本局酌予補助車馬費。
深入了解請參閱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第一屆中央兒少代表遴選事宜說明會簡報,或歡迎來電7466900#240邱小姐洽詢。